2020-01-14 16:13
投资补助方面,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的工业采暖项目,按建筑面积115元/平方米标准予以减免。
鼓励海水源、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热泵和其他电供热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项目建设谷电储能设施,按核定储能设施建设成本的30%,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
运行补贴方面,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按1000元/千瓦时标准补贴,谷电储能按设施建设成本的30%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万。
设计方案经审查同意新建并投入使用的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等电供热项目的居住建筑部分,谷电储能部分按照采暖供热期实际用电量0.15元/千瓦时予以补贴。居住建筑部分每平米最高补贴不超过同期天然气补贴标准。
其他清洁能源供热方式按照同期燃煤供热企业政策性补贴和补贴政策,给予清洁能源供热单位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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